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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湖南省政协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
一、 选调原则
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
(二)坚持岗位需要、专业对口、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。
二、 组织领导与实施
选调工作在省政协党组领导下和省委组织部指导、监督下,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、纪检监察室组织实施。
三、选调条件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热爱祖国,勤奋敬业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;
(三)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。
四、选调岗位、计划、专业及要求(见附件1)
五、 选调程序及实施步骤
1、 报名及资格审查
2013年6月24日到6月30日,报名者携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明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两张一寸免冠照片、个人基本情况、工作经历、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,并填写好《2013年湖南省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到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1204、1205房报名,或将有关资料传真至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。
2、 资格审查
湖南省政协办公厅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于 7月2日在湖南政协网上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,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。
3、 考试
由湖南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统一组织考试,考试设笔试和面试,笔试注重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、公文写作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;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。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,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(50%)和面试成绩(50%)组成,综合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1: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。
4、 体检
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。如体检不合格,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。
5、 考察
根据德才兼备原则,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。
6、 审定和公示
体检合格后,报经省政协党组研究,确定选调人选,如选调职位无合适人选,可以空缺。并在湖南政协网上对选调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。
7、 调动
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选,由省政协办公厅实行为期半年的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合格人选办理正式调动手续。
六、 有关要求
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,自觉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现象发生。
联 系 人:冒艳萍
联系电话:0731-84307546 84307545
传 真:0731-84307545 84307556
附件1:《湖南省政协2013年公开选调岗位及要求一览表》
附件2:《2013年湖南省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》
湖南省政协办公厅
2013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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