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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事业】014年长沙宁乡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
因工作需要,经宁乡县公安局党委研究,并报县委政法委和相关领导批准同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0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
宁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巡逻辅警30名。
二、招聘要求
1、男性,年龄32周岁以下(198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),身高170cm以上,具有高中以上学历;
2、品行端正,爱岗敬业,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,无违法犯罪记录,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;
3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口齿清楚,能适应岗位工作。
三、招聘原则
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四、招聘程序
按照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等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、报名方式: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。
报考人员从宁乡人才网、宁乡考试网下载并填写《宁乡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》,可选择电子邮件报名,也可选择现场报名方式报名。
①电子邮件报名:将报名表、身份证、学历证、驾驶证、退伍证等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于10月15日9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:375082566@qq.com或707510099@qq.com。发送邮件时请文件打包,且注明“姓名+招聘辅警”。
②现场报名:报名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退伍证、驾驶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计划生育证明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一寸彩照2张于10月8日至15日,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到宁乡县公安局608办公室报名。
2、联系人:王卫民、蒋纯、熊凯 联系电话:0731-87883135
3、报名要求:工作人员在组织报考人员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初审和学历、资历计分,审查证件资料原件,收取证件资料复印件、证件资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。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。
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、材料不实的,经查实,一律取消报名资格。
(二)笔试:卷面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的40%。
笔试时间:2014年10月18日(周六)上午8:30。
笔试地点:宁乡县公安局十二楼多功能会议室。
笔试科目:与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。
笔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计划数1:1.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。
(三)面试(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和学历资历计分):卷面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的30%。
面试时间:2014年10月19日(周日)上午8:30。
面试地点:县公安局七楼。
(四)体能测试:满分100分,占总成绩的20%。
入围面试的考生,须参加体能测试。体能测试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》执行。
测试时间:2014年10月19日(周日)下午3:00。
测试地点:宁乡县一中田径场。
(五)学历和资历计分
1、学历计分:高中、中专学历计1分,非全日制大专学历计2分,全日制大专学历计3分,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计4分,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计5分,多个学历不重复计算。
2、资历计分:优秀退役士兵计3分,退伍士兵计2分,不重复计分;有摩托车驾驶证计2分。
总成绩合成:按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30%,体能测试占20%,学历和资历计分占10%的比例合成。
(六)体检及政审: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,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。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,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七)聘用及公示:政审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“宁乡县人才网”进行公示,公示期三天。
五、聘期及工资待遇
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,聘期3年。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工资及补助1500元/月;试用合格后工资及补助1700元/月,绩效奖金4800元/年,并按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。
宁乡县公安局
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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